新闻出版总署——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的权威管理机构

新闻出版总署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,是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的权威管理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新闻出版行业的规划、发展和管理工作,保障新闻出版业健康有序发展,维护国家的新闻出版利益。

新闻出版总署的历史背景

新闻出版总署的前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署,成立于1949年。1979年,国家新闻出版署和文化部合并,组建成为文化部新闻出版局。1991年,文化部新闻出版局分设为新闻局和出版局两个局。2002年,发布《行政机构改革方案》,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合并组建为新闻出版总署。

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与任务

新闻出版总署的职责和任务包括:

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政策,管理新闻出版行业;

制定和推进新闻出版行业发展的规划、政策、标准和法规;

推动新闻出版领域改革和信息化建设;

加强新闻出版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工作;

推进新闻出版国际交流与合作;

协调处理新闻出版行业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。

新闻出版总署的管理体系

新闻出版总署的管理体系由机构设置、内设机构和下设机构三部分构成。

机构设置包括:法规研究室、政策法规司、传媒局、版权局、图书局、期刊局、报纸局、地方出版局、新闻信息中心、编辑出版科技、出版科学研究院、印刷标准技术研究所、新闻出版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。

内设机构包括:机要局、办公室、信息中心、机关服务中心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、宣传部、法律事务部、督查室。

下设机构包括:新闻出版社、中国文联出版社、人民文学出版社、少年儿童出版社、中国青年出版社、中信出版集团、上海译文出版社、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、时代出版集团、中央编译出版社、新华出版社等。

新闻出版总署的工作成绩和发展前景

新闻出版总署长期以来推进新闻出版行业的改革发展,加强行业监管和执法工作。2019年,新闻出版行业总收入达到1.7万亿元,出版物总量近130亿册,电子阅读用户数超过4.5亿。

未来,新闻出版总署将继续推进新闻出版行业的全面创新改革,积极发展数字出版和数字阅读,建设好网络文化强国,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,为我国文化输出和世界文化交流做出更大的贡献。